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五版:旁听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一技揭开案件真相

  今年9月底,一则喜讯从北京飞到金华: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荣获公安部授予的“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个奖项是建国57年来首次颁发的,受邀赴京领奖的单位全国只有10家。
  获此佳音之后,记者立即动身前往金华采访。在那里,记者亲眼目睹了这些刑侦技术专家,凭着精湛的技术攻克命案。婺城公安分局局长姜永根说,正是有了这群忘我工作的民警,才有了当地5年来百分百破案率的好成绩。

  包广菊:刑侦大队大队长
  在我们这一行里似乎有一个潜在的规律,凶案发生后前三天是最关键的。所以啊,一旦有案情,所有人员都必须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1991年我来到婺城公安分局从事痕迹检验工作,一晃已经10多年过去了,我已记不清有多少个日日夜夜是在案发现场度过的。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可对我们而言,这“失”绝不允许发生,因为一旦有蛛丝马迹从我们眼皮底下溜过,就意味着案子完全有可能走入“死胡同”,而这从小里说是对被害者的不负责任,从大里说更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不负责任。
  1991年,我刚到婺城公安就碰到了一件轰动四方的案子。当年7月5日,杭州市江干区某保卫部门两支“六四”式手枪被盗,省公安厅向全省各地发出协查通报,并附现场提取的指纹一枚。
  当时的设备仪器都还比较落后,大多数工作只能靠人工来完成,面对即将要进行比对的2万多枚指纹确实有点让人心惊肉跳。比对指纹确实是一件考验意志的工作,每天从早晨五六点一直要工作到晚上十一二点,节假日也不例外。这样的比对工作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月,终于了有了结果。经检索,现场留下的指纹系两年前曾因偷盗而被我们治安处罚过的衢州人叶某所留。
  在省公安厅的部署下,当年8月9日,我们成功地将叶某等人抓获。初战告捷后我信心倍增,也大大激发了我对刑事科技工作的兴趣。通过现场遗留痕迹甄别认定犯罪嫌疑人是我的特长。1991年以来,我先后共勘查各类现场4320余起,物证的提取率在90%以上。通过技术认定破获杀人案件20余起。
  这几年我们的侦查技术在不断地提高,犯罪分子也没闲着,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交流的通畅,犯罪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甚至有些犯罪分子还有着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在实施完犯罪后,伪造现场,给我们的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这也要求我们在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时不但要用眼来看,更要用脑来分析。
  2004年5月2日发生的凶案就是对刑事科学技术人员的一次考验。
  当时在金华城北街道发现一年轻女子死在了出租屋内,经核对她就是几日前被报失踪的那名女子。当时我和另一位同事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勘查。
  出租屋内的陈设很简单,一张床占据了屋内大部分空间,旁边是一张四方桌,桌子上铺着一张画报,画报上面有张20元的纸币被玻璃杯压着。这名被害者,全身赤裸地躺在地板中央。
  从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死者可能是一名卖淫女,造成被杀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嫖资纠纷而被嫖客杀害的。然而,在进一步勘查时我却发现我们的初步判断并不完全正确。
  我在那张画报上发现了一个死者的足迹,这似乎有些不合情理,而能够让人想得通的解释就是,这张画报曾经飘落到地面,由此推断,这张四方桌可能被打翻过。我们立即检查了这张桌子,果然在一个角上发现了一处新鲜的磕碰痕迹,而在地面相应位置也有一处磕碰痕迹。
  现场被凶手复原过,玻璃杯压着的20元钱极有可能是凶手在事后放上去的,目的就是转移警方视线。于是我们制定了侦破方案,从死者的关系人着手,寻找犯罪嫌疑人。
  由于痕迹检验工作的到位,侦破思路正确,当天晚上11点多我们就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据他交代,他和死者是在嫖宿过程中相识,之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来两人起了矛盾,2004年4月30日,丁某来到死者的租住房内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料遭到死者的强烈反抗。恼羞成怒的丁某将其杀害。
  我们在丁某背部、胸部发现多道抓伤痕迹,这些痕迹和留在死者指甲缝内的痕迹完全相符。
  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作为一名痕迹检验工作人员,真实地还原现场往往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所在。在整个刑侦大队中,刑事科学技术室的地位举足轻重。

  王昕: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
  这几年,我们局十分强调科技强警,从2001年到现在,用于装备上的投入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其中300万元直接用在了刑事科学技术室的建设上。我们技术室有近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还有专门的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痕迹实验室、翻拍室、暗房等。我们的民警都配有先进的紫外观察照相系统、数码照相录像设备等先进设备。
  我们局其他部门的同志都说,局领导对我们技术室特别偏心,不但增添了那么多设备,还把那些学历高,技术好的人才都安排在了技术室。我这个当主任的听了之后既高兴又感到压力。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发展一日千里,作为技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随时与这些最新的科学技术合拍。所以,我们技术室里的民警,只要一有空,就钻研手头上的技术。分局领导也专门给我们订阅了很多专业刊物,平日里,这些书籍大家总是抢着看。
  专业人才加专业设备的组合使我们这个团队非常具有战斗力,痕迹物证提取率不断攀升,2006年达到了91%;技术室利用刑事技术手段直接破案数,由1997年的80余起上升到2006年的520起。
  2002年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就是通过我们的专业技术顺利侦破的。
  2002年2月10日,有两人被杀死在金华市区后城里村一民宅地下室内。当时的现场环境非常差:潮湿、杂乱、污染严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
  面对这样一个“烂摊子”,我和几位同事坚持在里面进行现场勘查。尸体腐烂散发出来的臭味比一般异味要难闻得多,几位同事强忍恶心坚持工作,令我感到非常感动。第一轮的勘查工作一直持续到了次日凌晨,没有什么收获。紧接着,第二轮勘查又接上。数小时后,我们终于在现场遗留的一个啤酒瓶和一个雪碧瓶里发现了两枚指纹。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因指纹所在的客体很不理想,表面已被灰尘污染,提取的难度很大,但除了这两枚指纹外,现场所遗留有价值的线索并不多。我当时下定决心,不管难度有多大,一定要将这两枚指纹提取出来。在做了大量实验和参阅了大量技术资料后,我最终决定运用荧光紫外激发,近轴光拍照法来提取指纹。
  结果令人相当满意,被顺利提取的指纹通过省厅指纹识别系统进行比对,3月16日,我们在衢州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舒某。

  高正: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民警
  我以前是学电子的,后来才转到刑事科学技术上来。虽说起步比人家晚,但我并不甘落后,在工作中我尽量向同事们请教,业余时间大量翻阅相关资料,吸取有关的知识。从1996年开始搞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到现在也有整整10年了。在这中间我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有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细心就是我10来最大的感受。
  今年8月25日下午4点半左右,我们接到群众报案,婺城区新狮街道骆家塘村的郭某家发生一起杀人案,户主郭某17岁的小女儿郭某某被杀。从案发现场来看,大门没有被撬动过的痕迹,屋内较为整洁,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虽然初步结论有了,但我始终觉得不是很对味,一个17岁的小姑娘在外能有多大的恩怨?即使是父母的仇人为何又要拿一个小孩子开刀呢?况且郭某一家人的社会关系并不复杂。正在思考时,我忽然注意到了卫生间上方的一个小窗户。对啊,那上面还没有检查过呢。
  不查不知道,这一查收获还真不小——窗台上有一个清晰的足迹。有了这一重大发现后,我们对房间内再一次进行了勘查,终于从某些细节中看出这个现场被凶手伪装过,由此推断出凶手对郭家人的活动非常了解,且很可能住在附近。
  有了这一思路,我们立刻对周围的人进行调查。果然,一个居住在郭家隔壁的人引起了我们的高度怀疑。这个人叫邢某,是郭家的房客,平时没有正当职业,经常在外寻衅滋事。
  随着调查的深入,邢某的可疑程度越来越高。我们于次日上午11点左右对其进行了抓捕。据邢某交代,其实他早就盯上了郭家,那天他从卫生间的小窗户爬进郭家,原本想进行盗窃,没想到郭某某听到声音跑了出来,生怕事情败露的邢某顿起杀性,将郭某某杀害。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凶手在作案之后必定会在现场留下痕迹。让死人开口指认凶手,这可以说是我们工作的一大特色,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工作中我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显微镜下的微观世界到啤酒瓶或是凶器上的指纹,再到角角落落中的其他痕迹,我们都要逐一将其收集、检验、分析,而这些痕迹最终会将凶手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主持人的话 
  这是一个名为“旁听”的栏目,特别推出“听你的人生故事”。或许你的故事特别坎坷,或许你的故事特别感人,或许你的故事给人启迪。一个故事,一段人生。心情热线:85113675,你的故事,有我在听。